海南省關于調整建筑工人人工單價的通知-2007年
各市、縣建設局,有關建設、施工、造價咨詢單位:
隨著我省經濟的不斷發(fā)展,建筑業(yè)市場勞務價格有了較大幅度的上漲,定額中的人工單價已偏低。為了反映建筑市場人工單價的變化,合理確定建設工程造價,引導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的發(fā)展,根據《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》等相關文件精神,結合我省建筑市場實際狀況,經研究,決定對現行建筑、安裝、市政、園林綠化、修繕工程綜合定額中的人工單價進行調整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各定額人工單價由現行的標準調至34.39元/工日。
二、本次調整的人工單價調增部分不參與取費,按價差處理,只計算稅金?,F行定額中與人工費有關的項目,仍按現行定額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三、本次調整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。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對人工單價調整有約定的,按合同約定計算;合同沒約定的,按工程實際進度分割,2007年7月1日前已經完成的部分按原標準執(zhí)行,未完成部分按本調整標準執(zhí)行。
四、裝修裝飾人工單價按原標準40元/工日不變。
本次人工單價調整由海南省建設標準定額站負責解釋。執(zhí)行中如發(fā)現問題,望及時反饋,以利于妥善解決。
海南省建設廳
二ΟΟ七年六月十九日